最高法:行政案件裁判尺度要统一,努力解决“同案不同判”

2024-11-19 02:27:02 admin

­  6月8日,最高政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在上海召开。法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裁解决副院长、判尺判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江必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度统强调要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进一步统一行政案件裁判尺度、同案规范法律适用,不同提高巡回区行政审判工作质效水平,最高政案确保中央设立巡回法庭的法行改革目标落地生根,为巡回区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裁解决以一流审判业绩迎接党的判尺判十九大胜利召开。

­  江必新强调,度统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注意把握和处理好八个方面关系,同案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一是要把握好服务大局与坚持法律底线和红线的关系;二是要把握好依法保护诉权与解决滥诉问题的关系;三是要把握好坚持正当诉讼程序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关系;四是要把握好结果正确与理由正当的关系;五是要把握好依法裁判与案结事了的关系;六是要把握好审判第一要务与审判职能延伸的关系;七是要把握好行政裁判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的关系;八是要把握好依法审判与改善行政审判外部环境的关系。

­  江必新指出,要进一步确保行政裁判法律适用统一,努力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统一适用法律规范,既是树立法律权威的需要,也是树立行政审判权威、司法权威的需要,更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需要;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召开巡回区行政审判专题研讨会,交流意见,达成共识,形成会议纪要,指导案件审判;要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功能,及时研究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问题,统一巡回区司法裁判尺度;要梳理分析巡回区行政裁判中存在的问题,发布典型案件裁判文书选编,提供“精品案例”,统一裁判观点,提升文书质量;要及时总结审判实践经验,丰富行政诉讼理论,尽快出台与新行政诉讼法配套的司法文件;要善于借用外部智力资源,邀请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学术研讨会,研究“PPP”等前沿疑难法律问题,共同促进依法行政、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  江必新强调,要精心谋划、努力促进行政审判长足进步和发展。要进一步推进新行政诉讼法的贯彻实施,确保立案登记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复议机关共同被告等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新制度得到全面有效落实;要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的实质内涵,完善人民法院立案与行政审判部门对接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要认真贯彻中央司法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探索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努力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要积极拓展行政审判业务领域,加强合作行政、服务行政、绩效行政、社会行政等新型行政行为的研究,努力探索新的法律适用和裁判规则,提升行政审判水平;要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探索“府”“院”互动、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有益做法,总结提炼各具特色的亮点经验,努力促进巡回区行政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要高度重视行政审判信息化工作,紧紧抓住建设“智慧法院”有利契机,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大胆尝试“互联网+”行政审判工作模式,探索与行政机关共享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信息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司法公正水平,实现行政审判的现代化。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亚东出席座谈会,对近年来上海法院行政审判主要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他表示,上海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努力按照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部署,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不断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努力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机制,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主动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为推进法治上海建设,将上海建设成法治环境最好的城市之一作出应有的贡献。

­  座谈会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王旭光主持。上海市嘉定区委副书记、区长章曦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第三巡回法庭行政主审法官、综合办负责人,第三巡回法庭巡回区各高院有关负责人、行政庭负责人及部分中、基层法院负责人等参加会议。(臧 震)

­  (原题为《统一巡回区司法裁判尺度 以一流审判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郑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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