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碰瓷”涉嫌欺骗 注册微信公众号遇“李鬼”

2024-11-19 05:47:18 admin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记者郑铁峰)程女士想注册一个微信公众号,碰瓷通过百度搜索到“微信公众平台”,涉嫌扫二维码关注后,欺骗手机收到被扣费299元的注册信息,但公众号注册却没了影。微信浙江省三门县消保委最近几天相继接到5起类似投诉,公众被诉方为同一个公司,号遇这是李鬼怎么一回事儿呢?

据记者了解,程女士是碰瓷在百度网站搜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微信公众号注册,涉嫌根据提示扫二维码支付了299元的欺骗注册费用以后,未显示下一步就自动返回了主页。注册而张先生等另4人相继通过百度上的微信微服务平台注册微信公众号,各自缴纳299元或399元的公众费用,注册后发现非微信官方平台。号遇5位投诉人根据支付记录联系收款方三门某公司协商退款无果。

受理投诉后,三门县消保委联系投诉双方了解情况,经调查,通过百度搜索“微信公众号注册”,会跳出一个微服务平台,界面图标、外观和色彩等都和“微信公众平台”差不多,注册前消费者若不仔细分辨,容易认定其为腾讯公司的微信官方平台。实际上,该微服务平台为三门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与腾讯公司的微信官方平台不相关,应属“李鬼”,有误导欺骗之嫌。消保委工作人员向被诉方指出其平台存在的问题后,被诉方退还向5名投诉人所收的注册费用,并将该微服务平台撤下百度网站。

三门县消保委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被诉方提供的服务平台与微信官方平台相似度较高,存在主观误导消费者之嫌。在前期调查中,被诉方积极配合并作出整改,投诉方仅提出退还注册费用,无其他诉求,故未按《消法》第五十五条增加赔偿。

三门县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对陌生的网站尤其是要收费的网站要提高警惕心,在确认是否是正规平台之后再进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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