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屯河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8 23:44:29 admin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中粮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屯河并对其内容的年第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次临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时股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中粮召开时间:2011 年11 月11日下午14:00 时

2、屯河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楼公司2018会议室

3、年第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次临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时股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弘波先生

6、中粮本次大会的屯河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年第规定。

二、次临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时股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1人,代表股份656,552,229 股,占公司总股本1,005,604,226股的65.2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599,31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5,604,226股的59.6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220人,代表股份57,233,0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现场和网络汇总表决情况与结果如下:

通过《关于公司收购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海华劲糖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对本项议案,关联股东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回避并放弃表决权,该股东持有的599,319.200股,不计入总有效表决权股份。

表决情况:同意55,675,1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57,233,029股的 97.28%;反对1,121,329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弃权436,600股,占本次会议对本项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

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海华劲糖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受让价格根据中和评报字(2011)第BJV303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在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3月31日,北海华劲糖业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9,073万元,上述评估结果为最终的股权转让价款。本次受让股权的资金由公司自筹。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北海华劲糖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曾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意见认为: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相关表决程序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来源:集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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