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儿童座椅网上热销 律师:出事须自担责

2024-11-19 00:50:46 admin

  

  共享单车正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共享出行选择,但其中也出现了一个法律上被禁止的单车担责群体——12岁以下儿童,2004年发布的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骑行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座椅记者调查发现,网上许多12岁以下的热销儿童或是大人陪伴或是单独上路,已成为共享单车的律师租客,对此教育界人士感到忧心。出事

  律师表示,须自监护人应不允许未满12岁的共享儿童骑行上路,若儿童在使用共享单车的单车担责过程中发生伤亡的,共享单车平台与儿童的儿童监护人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帮女儿扫码一路险象环生

  家长刘先生坦言,座椅他和10岁的网上女儿就不止一次骑过共享单车,最近一次还骑了6公里。热销“周日下午,我陪女儿补习完,走出大门就发现了好几辆共享单车,于是便突发奇想父女俩一起骑回去。”

  由于停放的是不同单车平台的共享单车,刘先生就下载了两个APP,分别扫码解锁,和女儿一人一辆骑回家。一路险象环生,看着女儿紧挨着机动车骑行,刘先生心都悬起来了。刘先生说,女儿的身高不到1.5米,在车座上脚没办法着地,每次停车屁股都要离开车座,东倒西歪很容易刮蹭到旁边的车辆。

  这么危险,为何还让女儿骑行如此远的距离?刘先生称想让女儿“锻炼一下”。对于禁止未满12周岁的儿童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的规定,刘先生称并不太清楚,但表示经过这一次之后,不打算再让女儿在路上骑单车了。

  小孩骑车打闹行人绕着走

  记者发现,在广州街头,儿童骑共享单车的情况并不少见。家长单女士告诉记者,她多次在家附近的广场看到有小朋友骑共享单车玩,“三四个孩子骑着共享单车,追逐打闹,横冲直撞的,行人都绕着走。”

  单女士说,这些孩子的脚连脚踏都够不上,所以他们的屁股都是离开车座,站在脚踏板上蹬车,孩子对于能否骑共享单车是没有概念的,出于好奇或攀比自己也要骑。

  记者发现,租骑共享单车的小学生大多由家长帮忙注册。陈女士的儿子读五年级,平时都是用大人的手机扫码骑共享单车,有时候还自己骑共享单车到距离3站路的补习班上课。

  “拿我的手机扫码,直接把手机带到补习班,回来时再扫码骑共享单车。”陈女士说,意识到这样做有危险后,已经和儿子说明今后不能骑共享单车上马路。

  学校:已反复向学生家长强调安全问题

  朝天小学校长孔虹告诉记者,她对共享单车的问题关注已久,目前学校已经通过班会课、家长会、致家长信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多次强调了交通安全问题。

  “这需要学校、家长、社会多方联动,如果家长不注意这些问题,不向孩子强调,甚至放任孩子,这个问题就很难解决。”孔虹说,学校还专门为此举办以共享单车为主题的辩论会,希望孩子能够全方位思考共享单车的利弊,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了解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的规定。

  多名教育界人士表示认同孔虹校长的观点,但是出了校门,学校就很难监管,希望社会和家长可以联动,特别是有些家长,不要给孩子扫码骑车。如果真的要骑车,尽量选择小区道路、城市绿道或可以骑单车的公园内,还要“告诉孩子礼让行人注意车速”。

  律师:监护人应不允许未成年人骑行上路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如果小学生骑共享单车发生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

  广州律协民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马锦林律师表示,针对未满12岁儿童不允许骑行上路这一问题,共享单车平台应做足相应的提醒警示义务。比如:注册时的身份审核、骑行扫码时的提醒、在单车醒目位置标注相应的警示等。监护人应不允许未满12岁的儿童骑行上路,不应提供手机或采取其他授意行为允许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若未成年人在使用共享单车的过程中发生伤亡的,共享单车平台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马锦林律师表示,根据广东省的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载1.2米以上及未安装固定安全座椅载1.2米以下儿童的属违法行为,在非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人,但不得超过一人。若家长违反上述规定携带儿童骑行上路,不仅面临被罚款的可能,若发生事故,家长可能还须承担全部或大部分民事责任。

  律师表示,如果单车平台在用户协议中明确提示风险或者直接告知禁止使用儿童座椅,用户违反协议私自安装儿童座椅,若发生安全问题,用户要自行承担责任。另外,儿童座椅因自身质量问题造成事故,厂家或销售者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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