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能源车准入细则 厂家须设5个维修中心

2024-11-19 01:23:54 admin

  北京新能源小客车须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北京市经信委获悉,北京《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审核备案管理细则》已经出台,新能细则须设修中心《细则》对在京销售的源车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参与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的准入生产企业须符合相应规定条件,包括具备单班年产1万辆以上的北京新能源小客车生产线及产品独立研发、试验验证、新能细则须设修中心生产一致性保障等能力;须在本市设有5家(含)以上授权合格的源车新能源小客车维修服务中心;销售和维修服务中心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一定数量的准入充电设施,以快速充电为主,北京并承诺对社会开放;承诺提供24小时不间断救援服务,新能细则须设修中心示范应用的源车新能源汽车出现故障或事故时,应在30分钟内迅速反应,准入启动处置预案;承担或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单位和个人的北京充电条件确认、建设自用充电设施,新能细则须设修中心并纳入其售后服务体系等。源车

  《细则》规定,参与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产品须符合相应条件,包括已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已纳入到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满足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车型的相关要求;符合各个国家及本市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产品应明示续驶里程、最高车速、30分钟最高车速、(0~50)km/h加速性能、(50~80)km/h加速性能、能量消耗率、动力蓄电池包容量等参数指标和产品质量担保承诺,并满足在本市运行所需的产品安全性能要求等。

  “我们将对纳入《目录》的企业和产品进行评估,并建立企业和产品的退出机制。”北京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示范应用的新能源小客车产品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目录》,包括产品已停产,实际产品与申报材料或《目录》不一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单一车型累计总销量500辆以下在正常运行过程中累计发生两起非人为安全事故,或单一车型累计总销量500辆(含)以上有超过1%(含)产品发生非人为安全事故(爆炸、起火、漏电等)等。“对于纳入《目录》的生产企业,如果单一年度在京新能源小客车销售量低于一定规模,下一年度也将退出《目录》。”(记者 陈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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